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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西区整治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违停 违禁停放可处以600元行政处罚

2021年08月12日 09:16

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的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8月6日,针对天津湾写字楼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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